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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政府为了杜绝网络中层出不穷的广告垃圾邮件,2008年5月30日由参议院通过电子邮件改正法规,未来未经收件者同意寄送邮件者最高可处3000万日圆罚金(约人民币197万元)。 此外,这项新罚则也适用于代转信件的网络公司,而公司则有权拒绝传送寄件者信息不完整或有伪装嫌疑、非合法性质的电子邮件,执法机关对垃圾邮件寄送者进行调查时也可直接要求ISP业者提供真实姓名、住址等个人资讯。 新法规将在日本总务省透过相关法规研究会对民间收集意见后,修改部份条例细项与准则,在6个月内正式颁布执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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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政府为了杜绝网络中层出不穷的广告垃圾邮件,2008年5月30日由参议院通过电子邮件改正法规,未来未经收件者同意寄送邮件者最高可处3000万日圆罚金(约人民币197万元)。 此外,这项新罚则也适用于代转信件的网络公司,而公司则有权拒绝传送寄件者信息不完整或有伪装嫌疑、非合法性质的电子邮件,执法机关对垃圾邮件寄送者进行调查时也可直接要求ISP业者提供真实姓名、住址等个人资讯。 新法规将在日本总务省透过相关法规研究会对民间收集意见后,修改部份条例细项与准则,在6个月内正式颁布执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