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邮件签合同是否有效? 2006年01月12日 15:52 作者:请作者联系 来源:5DMail.NET收集 我是一名写作爱好者。前不久,一出版社打电话称想在一本新书中收入我的两篇小说。我和这家出版社负责人一直使用电子邮件进行协商并约定报酬,最后在邮件中将双方协商的合同进行了确认。请问,我们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协议有效吗? 专家解答: 根据我国《合同法》的规定,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。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、信件和数据电文(包括电报、传真、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)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。因此,你们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。 ‹ 上一篇垃圾邮件成公害 下一篇如意邮箱升级扩容达3G+300M附件 › END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Q LINE X 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