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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立法组织讨论反垃圾邮件立法方案(ZT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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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3-8-11 07:59:1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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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秀山 编译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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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世界网消息 布什管理部门督促美国国会制定一项新法律,以此规定那些色情邮件和欺诈性垃圾邮件的违法行为。据首席检察官助理威廉·莫斯切拉在听证会上向众议院的一个小组委员会介绍,司法部(DOJ)同意通过 <br>
一个名为《减少垃圾邮件扩散法案》(也称为《RID垃圾邮件法案》)的法案,并认为这一立法着重提出了几种难于应付的邮件类型,即欺诈性垃圾邮件和色情邮件。也正因为这个原因,司法部非常赞成上述法案。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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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RID垃圾邮件法案》得到了AOL时代华纳公司和微软公司的支持,一旦这一法案获得通过,将对那些经常发送不受欢迎的商业电子邮件的公司提出警告,并可能禁止伪造电子邮件标题;违法者不仅会被罚款,而且根据具体情况还会被处以最多两年的监禁。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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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部主管犯罪的小组委员会成员似乎也同意上述处罚很必要,不过对于“选择接受”模式是否比法案中当前的“选择不接受”模式更好而展开了辩论。《RID垃圾邮件法案》中有一部分规定,只要在邮件信息中带有“清晰而明确的”拒收以后类似邮件的方法,那么允许所有用户向任何邮件接收者发送非欺诈性的垃圾邮件。弗吉尼亚州民主党代表罗伯特·斯科特对此置疑说,这样可能导致无限制地发送电子邮件而使得用户邮箱被塞满。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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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些反垃圾邮件的激进主义者也对《RID垃圾邮件法案》优先取代各州反垃圾邮件法案而提出了批评,认为这一法案在某些情况下过于苛刻,而且在用户没有选择“不订阅”的情况下,等于是默认了数千个电子邮件商可以随便向用户发送邮件的权利。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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弗吉尼亚州共和党代表鲍勃·古德莱特则支持《RID垃圾邮件法案》中的“选择不接受”模式,并表示自己实际接收到的垃圾邮件可能只占感兴趣邮件的10%左右,因此“选择不接受”模式是最好的方案。美国商会公共与国会事务主任乔·拉宾也同意这一看法。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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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克里斯·莫里则对《RID垃圾邮件法案》中的“选择不接受”模式提出了异议,并认为“选择接受”模式足以适用于合法的商业事务。莫里还对该法案中某些部分提出了批评,其中的规定允许因特网服务提供商起诉垃圾邮件发送者,但却禁止共同诉讼。据莫斯切拉介绍,司法部还没有确定支持“选择接受”模式还是“选择不接受”模式。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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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美国很多州都在立法规范垃圾邮件,但联邦政府到目前为之还一直没有在垃圾邮件上立法。《RID垃圾邮件法案》得到了两个非常有影响的委员会主席的支持:能源与商务委员会主席、路易斯安娜州共和党代表比利·陶津和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、威斯康星州共和党代表詹姆士·辛辛布瑞纳,这使得《RID垃圾邮件法案》在今年众议院的反垃圾邮件立法投票中成为强有力的竞争者。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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